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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2026-03-05 12:47   审核人: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在2026年硕士初试研招网报名时已经申请“初试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核,现将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报考我校且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一)申请“初试总分加分政策”考生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二)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

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材料清单

(一)《***身份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成1个PDF文件);

(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往届生);

(三)加分项目的证明材料(如:“三支一扶考核合格证”、户口本、《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须逐页扫描、合成1个PDF文件);

(四)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证明材料:

1.考生工作单位(即定向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

2.户籍证明(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应包括本人民族信息和户籍所在地信息,相关证明须逐页扫描、合成1个PDF文件);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2026年3月15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changshiyzb@163.com。电子版证明材料及邮件命名规则如下:以“加分或照顾政策名称+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形式命名(例:“三支一扶+李力+联系电话”)。

四、其他相关说明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享受加分政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执行相应加分政策。逾期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若加分后仍未达到国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则无须提交材料。

联系人:闫老师、曲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168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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