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及《taptap点点官方网站入口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书记和副院长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学院根据学科专业设置情况,成立数学、学科教学(数学)2个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小组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等不少于5人组成,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
3. 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
二、确认复试考生信息
根据研招办公布的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所有符合要求的上线考生会在24小时内接到学院负责招生工作老师的复试电话通知。做好参加复试考生的信息登记,告知考生提前做好到校现场复试的相关准备,并及时将考生信息上报研招办。如考生在电话中拒绝参加复试或者一直未接听电话,将视为放弃参加本次复试。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复试采用到校现场方式进行。
(二)时间地点安排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3月28日13:00-16:00
地点:理科楼315
2.复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考核方式 | 学科 | 复试科目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笔试 | 数学 | 常微分方程 | 3月29日8:00-9:30 | 第二教学楼101 |
学科教学(数学) | 数学课程与教学论 | 3月29日8:00-9:30 | 第二教学楼101 |
面试 | 数学 | 业务素质测试 | 3月29日10:00-20:00 | 理科楼315 |
数学 |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 3月29日10:00-20:00 | 理科楼315 |
学科教学(数学) | 业务素质测试 | 3月29日10:00-20:00 | 理科楼203 |
学科教学(数学) |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 3月29日10:00-20:00 | 理科楼203 |
上述地点均位于taptap点点官方网站入口主校区(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若时间、地点有变动,将通过电话另行通知,请复试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我院须审查考生报考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能参加复试,已经参加复试的,取消其复试成绩,不予录取。同时,在入学后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原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审查: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审查: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未通过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3.成绩审查:应届考生须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考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原件(需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印章或户口所在地街道、派出所印章)。
5.考生诚信复试审查: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原件。
6.其他补充材料审查:应届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电子版及科研成果电子版等证明材料,往届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可提供专家推荐信电子版及科研成果电子版等证明材料。
7.“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当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8.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按研招办公布的联系方式登记,并按照要求上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复试内容
1.复试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实践创新能力考核(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业务素质测试)两个部分。
2.专业综合测试为笔试形式,按照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执行,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实践创新能力考核为口试形式,包括业务素质测试和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两部分内容,满分100分,其中业务素质测试占80分,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占20分。业务素质测试未达到48分或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未达到12分者,不予录取。成绩和评语由复试小组当场给出。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按照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试题满分均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时间、地点由学院视具体报名、上线情况,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核算及拟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
复试后,各项考试环节均合格的考生,将其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40%的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单科成绩低于分值60%的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6+(复试成绩总分/2)×0.4
(二)拟录取
学校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及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参加调剂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第一志愿合格考生之后排序,由高向低顺序依次录取。复试单科未能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和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录取。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复试及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为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监督和复议
考生对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及研招办提出申诉,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进行调查处理。
本工作细则由taptap点点官方网站入口数学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taptap点点官方网站入口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举报方式:
学院:0431-86168971
研招办:0431-86168862 邮箱:changshiyzb@163.com
纪监委:0431-86168805
数学学院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