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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ptap点点官方网站入口历史文化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26 点击数: 次

为保证2026年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提升人才选拔质量,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管理

1.根据学校要求,成立由学院院长、书记担任正、副组长的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对本学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切实落实工作主体责任,以历史文化学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以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成立以专职纪检员为组长的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评卷等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以有效规范复试工作人员行为,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根据本院学科专业设置情况,成立中国史、学科教学(历史)、博物馆专业硕士3个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专业的复试、面试及其他相关工作。每个工作小组设专家组长1名,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学术带头人或教研室主任担任,另含组员4人,由各专业业务骨干及研究生导师充任。复试小组的组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并报研招办审核、备案。

二、复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按照学校要求,本次复试采用到校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时间、地点如下:

复试方式

    学科

   复试科目

分数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笔试

   中国史

   史学概论

100分

  3月28日

15:00—16:30

第二教学楼101

学科教学(历史)

   历史教学论

100分

  3月28日

15:00—16:30

第二教学楼101

   博物馆

   中国古代史

100分

  3月28日

15:00—16:30

第二教学楼101

 面试

   中国史

  业务素质测试

80分

  3月29日

8:00—17:00

文科实验楼315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20分

  3月29日

8:00—17:00

学科教学(历史)

  业务素质测试

80分

  3月29日

13:00—17:00

 文科楼402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20分

   博物馆

  业务素质测试

80分

  3月29日

8:00—10:00

 文科楼402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20分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地点由学院视具体报名、上线情况,另行通知。

(考试参考书目以taptap点点官方网站入口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二)参加人员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要求的考生。

2.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报考我校,且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实践创新能力考核(含业务素质测试和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200分。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实践创新能力考核成绩。

1.专业综合测试(100分)

专业综合测试按照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实践创新能力考核(100分)

实践创新能力考核包括业务素质测试和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形式为考生线下面试,面试部分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小组当场给出每位考生成绩和评语,未能达到60分(该门科目满分的60%)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业务素质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意识等,满分为80分,未能达到48分(该门科目满分的60%)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测试语种为复试专业的初试外国语语种,重点考核考生获取口头信息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20分,未能达到12分(该门科目满分的60%)的考生不予录取。

3.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按照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试题满分均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专业综合测试、加试科目,按照2026年taptap点点官方网站入口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

考生复试过程中均须携带准考证(可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和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资格审查

到校参加复试考生,需在复试报到时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能参加复试,已经参加复试的,取消其复试成绩,不予录取。同时,在入学后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原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身份审查

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审查

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未通过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3.成绩审查

应届考生须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

考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原件(需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印章或户口所在地街道、派出所印章)。

5.考生诚信复试审查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原件。

6.其他补充材料审查

应届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电子版及科研成果电子版等证明材料,往届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可提供专家推荐信电子版及科研成果电子版等证明材料。

7.“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当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8.加分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按taptap点点官方网站入口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联系方式与研招办建立联系,并按照要求上交相关证明材料。

所需表格,考生可自行到taptap点点官方网站入口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ccsfu.edu.cn/info/1007/2458.htm下载。审查时间及地点,学院将另行通知。

(二)缴费

考生需缴纳复试考务费180元,在资格审查后通过学校指定方式支付。支付方式另行通知。

四、复试流程

1.复试工作开始前,对全体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并统一组织培训和模拟演练,做好充分的组织准备和技术准备,确保复试工作的每个关键环节落实到位。

2.加强对复试小组成员参加复试工作的指导和模拟演练,确保复试小组成员充分了解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考试工作流程等相关安排,确保每一位复试小组成员能够按学校要求参加复试工作。

3.提前告知考生确定的复试日期、时间,确定复试的考生须到指定复试考场参加考试。

4.开始复试前,考生的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外国语语种,由复试小组进行核对,并通过“人证识别”技术确认考生身份无误后,开始进行复试。

5.复试现场布置:指派专人布置校内复试考场,对复试现场包括考生、考官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坚持“考生复试的次序随机确定”“考官组组成人员随机确定”“复试试题随机抽取”的“三随机”机制。复试期间考生不能翻阅参考书等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考试。

6.考生以外的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在场,考生必须独立回答问题,如发现有人在场进行提示、代替回答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情形,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总成绩核算及拟录取

复试后,各项考试环节均合格的考生,将其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40%的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6+(复试成绩总分/2)×0.4

(二)拟录取

学校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及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参加调剂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第一志愿合格考生之后排序,由高向低顺序依次录取。复试单科未能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和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录取。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复试及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为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六、调剂复试

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2026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须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七、监督复议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设立纪检员对复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当事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本工作方案由历史文化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按照《taptap点点官方网站入口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闫老师 曲老师 办公电话:0431-86168862

(二)纪监委

联系电话:0431861688805

(三)学院联系人

彭老师:15948045861

史老师:0431-86168956

历史文化学院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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