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转发《吉林省教育学会关于2026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年04月07日 10:54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助推教育强省建设,吉林省教育学会决定开展2026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具体工作由科研处负责组织,通知如下:

    一、选题和申报要求

    (一)选题原则与规范

    1.选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立足教育教学一线,以基础理论研究为支撑、应用研究和校本研究为核心,聚焦年度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突出研究的实践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2.选题需具备一定的独特性和创新性,可在研究内容、研究视角、研究方法上有所突破,鼓励跨学科、跨学段的融合性研究。选题方向可参考《吉林省教育学会“十五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指南》(附件1)。

    3.课题名称表述需规范、简明,明确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一般不加副标题,字数控制在30字以内,避免使用模糊或过于宽泛的词汇。

    (二)立项课题类别

    2026年度课题类别只设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一种。

    经初审、二审推荐申报的课题,省教育学会将组织学科评审,评审后通过立项的课题将分为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择优评定);对于未达到立项要求的申报课题,给予一次暂缓立项加指导的机会,如再次申报仍未达到立项要求,将取消此课题继续申报立项资格。

    (三)申请人要求

    申请人原则上为省教育学会会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8年及以上教龄。已主持有吉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四)参研人员要求

    1.每项课题参研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不超过12人。

    2.同一人同一时期不能同时参研2个以上的省教育学会课题(含不同类别、不同单位申报的课题)。

    (五)研究周期规定

    课题研究周期以立项通知书签发日期为研究起始时间,最短1年,最长不超过3年。

    (六)课题研究变更管理

    1.获准立项后,课题研究内容、研究周期、负责人、参研人员等关键信息原则上不得变更;确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的,需及时提交《吉林省教育学会课题研究变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变更申请最迟须在申请结题前6个月向省教育学会提交(申请人在发布结题通知时提交变更表,获得同意批复后,于下次结题时提交结题材料),逾期提交的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受理。

    3.人员变更要求:原则上不允许增加参研人数;因研究需要确需增加的,最多不超过2人,且总数不超过12人的限定。除因工作调动、离职、健康等客观原因外,负责人原则上不准变更。

    4.研究周期变更: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结题的,可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未申请延期且逾期未结题的,按课题研究失败处理。

    (七)结题成果要求

    1.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需严格履行《立项申请表》中承诺,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结题必备要件,未达到的一律不予结题,且不得擅自变更成果类型和数量。

    2.课题结题鉴定等级分为优秀和一般。

    3.论文发表成果要求:

    (1)重点课题结题:需有1篇由课题主持人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论文,发表期刊必须为正规教育类期刊,发表时间需在课题研究周期内。

    (2)一般课题结题:需有1篇由课题主持人或参研人员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论文,期刊要求、发表时间同上。

    (3)发表论文需标注“本文系吉林省教育学会2026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及课题立项编号等信息。

    (八)学术诚信要求

    申报人需严格遵守学术诚信规范,坚决杜绝抄袭、数据造假、成果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申报材料所有内容均为原创。若在申报、研究、结题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将永久取消其在吉林省教育学会所有课题研究资格,并进行通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流程

    课题立项采取全程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者在申报规定时间内进入吉林省教育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jyxhe du.com),选择“科研管理系统”栏目,新用户点击“教师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注册;已注册过的教师,直接登录即可。课题申报必需使用课题主持人的账号进行申报,上传已经填写完成的《吉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立项申报表》(附件2),申报端口名称为“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

    2025年暂缓立项课题,可以按照2026年度课题立项要求及时间节点同时组织重新申报(无需交纳课题评审费),从“2025年暂缓立项重新申报”端口申报材料。需在申报材料中附《吉林省教育学会暂缓立项课题二次申报修改说明》(附件3),针对原暂缓立项意见完成全面整改,未提交二次申报修改说明的,本次评审将直接不予通过。

    (二)时间安排: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4月13日—4月19日

    2.材料邮寄。4月21日前,各学院将《课题立项申报表》纸质版交至科研处921室。

    三、收费标准

    每项课题收取300元评审费,待系统申报截止后由科研秘书统一收取,具体流程另行通知,请申报教师不要自行提前缴费。

    四、联系方式

    霍树婷 86168983

     

    附件:

    1.《吉林省教育学会“十五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指南》

    2.《吉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立项申报表》

    3.《吉林省教育学会暂缓立项课题二次申报修改说明》

    4.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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