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taptap点点官方网站入口2027-2029年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学校2027-2029年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14〕417号)和《taptap点点官方网站入口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师校字〔2025〕1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校“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的发展目标及重点建设任务为引领,加强统筹规划,合理调配资源,围绕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实际需要,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必要性和紧迫性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重点、急需的项目。
二、组织管理
学校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根据学校各部门相关工作职责,设立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等事项,是项目库建设和项目立项、申报、执行的管理主体,主要包括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招标采购中心、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计处、政策法规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处、学生工作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后勤服务处、基建处、信息化中心、图书馆等。发展规划处统筹协调各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有序推进项目库建设工作。
本次申报设置七个初审部门,分别为研究生院、教务处、科研处、基建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和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按照“谁申请、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均可作为项目单位申报项目。项目单位填写申报材料,申报项目经本单位审议排序后上报至发展规划处。
2.项目初审:发展规划处按照项目分类,组织各初审部门会同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排序,汇总后报送至发展规划处。
3.项目评审:发展规划处组织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对初审合格项目进行评审并排序,形成项目申报计划。
四、项目分类
紧密围绕吉林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2027-2029年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主要分为以下五类进行申报:
(一)研究生教学类项目
研究生教学类项目初审部门为研究生院,主要包含研究生教育教学、多媒体教室、智慧教室等公共教学设施建设及运行类项目。
联系人:刘芳华 86168467 13504701317
(二)本科教学类项目
本科教学类项目初审部门为教务处,主要包含本科教学、专业建设、实践教学、实验室建设、公共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智慧教室等公共教学设施建设及运行类项目。
联系人:杨文爽 86168103 18843007878
(三)科研平台建设类项目
科研平台建设类项目初审部门为科研处,主要包含科研平台建设、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科学研究课题、学术交流合作等项目。
联系人:刘冠珠 86168095 13596069390
(四)支撑条件及学科建设类项目
支撑条件及学科建设类项目初审部门为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主要包含基础设施维修、信息化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图书(电子)资源等为学科建设提供支撑、保障服务及其他运行类项目。
联系人:王娜 86168863 13944850711
(五)北湖校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初审北湖校区实验台等运行类建设项目,负责学生课桌椅、实验室公共设施建设类项目;基建处初审北湖校区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学生工作处初审学生公寓公共建设类项目。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费兰凤 86168305 13844043310
基建处联系人:兰兰 86168441 18186884327
学生工作处联系人:赵德生 86168593 13578937100
五、时间安排
1.4月13日—5月6日,各项目单位论证本单位项目,组织实施好项目库建设工作,申报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处。
2.5月7日—5月21日,初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3.5月22日—6月18日,发展规划处组织各类项目评审工作,根据整体情况最终形成学校2027-2029年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计划。
六、申报范围
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主要支持师资队伍、科研平台、学科与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其他学校运行经费等。
七、有关要求
1.各项目单位要成立项目申报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的发展目标及重点建设任务,结合本单位发展需要,符合学校中长期发展需要及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充分征求本单位师生的意见,着重从项目的完整性、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成熟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论证。合理安排项目资金,特别是涉及采购大型仪器和软件方面,需要多方调研,横向比对,充分考虑经济性、前沿性、实用性和通用性,切实把需要学校投资的急需、刚需项目建成项目库上报。
2.各项目单位应择优遴选立项依据充分、支出内容具体、资金预算详实、绩效目标合理、实施方案成熟的项目,可将运行类业务经费打包申报,但不得申报偿还债务(含支付欠款)、人员工资发放、对外投资捐赠、支付罚款及水、电、气、物业等运转类支出。
3.单个项目申报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200万元,项目预算要客观真实。之前申报过但未获批复的项目需要重新申报的,项目部门要认真修改、完善后再申报。
4.各项目单位在规划编制项目时,要充分考虑项目是否具备实施条件,调查项目实施是否有场地,场地是否需要改造,现有水电条件是否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是否包含工程建设等内容。有需要的须填写《政府专项资金项目基础设施改造条件调查表》(附件5),并报后勤服务处进行审核,由后勤服务处出具审核意见。
5.各申报的项目中,如有进口设备,要在论证报告中单独说明采购必要性。
6.各申报的项目中,购置通用性设备家具(办公桌、办公椅、电脑、打印机等)需提前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沟通,如果学校已有相关资产可申请调拨,充分盘活学校现有资源;同时,所有项目单位均需要填写《政府专项资金项目购置特种设备及资产处置情况调查表》(附件6),如涉及资产处置的,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7.填报材料(附件1-7)需要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各归口部门。申报过程中不涉及基础设施改造或资产处置的项目则附件5、6填“无”后上交。
8.各项目单位上交材料前,项目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或项目申报工作小组会议审议并排序后上报。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毕倡源
联系电话:0431-86168946
电子邮箱:382433357@qq.com
办公地址:教学综合楼1314室
附件: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1-7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6年4月10日